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鹿鼎记  之  比武大会


第一、每月的十五日晚上十九时三十分举行比武大会。地点在扬州北门
      外武道场。
第二、比赛按年龄分组，每组设天下第一，第二称号。分组如下：
      幼儿组 十五到十七岁 少年组 十八到二十岁 青年组 廿一到三十
      岁 壮年组 卅一到四十岁 盛年组 四十以上
      如果在一组内只有两人，他就直接获得该组第一、二名。
第三、比武实行淘汰制。预先分组淘汰。每轮实行三局两胜制，分别比
      赛第一兵器，拳脚和第二兵器，先胜两局者进入下一轮。幼儿组
      和少年组除了决赛外每轮只赛一场。
第四、为使天下第一名实相符，允许使用现行所有武功，允许perform，
      powerup，enforce，poison等。但roar由于严重影响比武秩序，
      因此谢绝使用。违者停赛。
第五、比赛时所用兵器和防具请在擂台上的兵器架上自行拿取，经研究，
      禁止使用自造兵器。禁止使用金刚罩、软猥甲、真丝宝甲外，禁
      止使用伤害力超过50的兵器如敖拜匕首，长歌剑，伏魔刀等。
第六、比赛时请注意言行，犯众怒者、违反现场巫师安排者，取消一年
      比赛资格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鹿鼎记  敬启

